标题:学会弹奏的文案写手们
如今又一次与范德霍斯特的冲突,仅此就足以说明这些音乐人根本无法合作。
我本来也认为“THE TROGGS”是个丑陋的名字,但这种丑陋“据说是艺术家的本意”。
我的回应是:“艺术家的本意,正是艺术家根本不在乎的事情。”
当然,范德霍斯特其实也不是真正的音乐人,更像是一个学会弹奏的文案写手。
实际上,这几乎适用于所有我曾合作过的人——他们原本都是文案写手,因为根本没人要他们那些“天才般”的文本,他们才在绝望中学会弹奏。
难道荷兰真有音乐人吗?那些在合成器上把一两个键换来换去的人,怎么也不能叫作音乐人吧。不,那我会想到像Prince那样的人物。在我们这没有那样的人。
所以,他们基本上都是学会了弹奏或吹奏的文案写手,不然就会无事可做。
“德特罗克耶斯”这个名字不是比“The TROGGS”好听多了吗,范德霍斯特?
那么,面对这些在荷兰“假装”是音乐人的人,我们究竟该怎么办?选项无非两个:面壁思过虽然顺理成章,但只能存在于理想世界中。
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,是给他们每人一个节目,然后祈祷他们开始互相吞噬。
当那个只会拼凑两个键位的皮特,实在受不了弗里茨的弹奏……唉,这类幻想你可以无穷无尽地沉浸其中。关键就是,对于所谓的“音乐人”,我们尚未找到一个真正好的解决方案。
这一整批因为版权法而被剥夺了文案订单、迫不得已学会弹奏的文案写手,是过去一百年最紧迫的音乐问题之一,但只有我敢拿出来说。
也许我还是该回去继续写我的LSD书。
此致,
马丁努斯·本德斯